依据职能工作划分,内设九个行政职能科、室、局:
1、办公室
2、资源林政科
3、计划财务科
4、人事教育科
5、造林绿化经营科
6、机关党总支
7、监察室
8、湘潭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
9、湘潭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
内设七个事业性业务站、队、室:
1、 林木种苗站
2、 林业科学技术推广站
3、 林产工业管理站
4、 森林资源管理保护站
5、 林业基金管理站
6、 林业调查设计队
各科、室、站工作职责如下:
办公室:主任 李小平
协助局领导组织机关日常工作,对各科、室、站工作进行综合协调,拟定和监督
执行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;负责机关文秘、档案、会议、信息、督查、
信访、保密工作;负责机关安全保卫、文明卫生、行政后勤等工作。
资源林政科: 科长 汪爱平
负责林业有关法律、法规、政策的宣传、执法监督;受理林业行政案件、行政应
诉、行政复议工作;负责执法文书管理及行政案件和统计等工作;负责限额砍伐
、林地、木材流通管理、山林权属纠纷的调处;组织指导林业分类经营、资源清
查、统计和消长动态监测工作;指导基层林业站建设和管理。
计财科: 科长 彭卫文
编制全市林业发展的年度计划,提出林业发展的调节意见、有关政策建议;争取
有关总门对林业资金的投放,协助和参与管理林业投资项目;负责市级林业资金
监督、管理和使用;监督国有林业资产;组织指导全市林业计划财务、统计工作
;负责局机关财务、资产管理。
人教科: 科长 何爱华
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、政工人事、劳动工资、保险福利工作;负责
组织林业行政职改、职业技能鉴定;负责局机关计划生育工作;归口管理青、妇
、统战、老龄、关协工作;承办党委秘书工作。
造林科: 伍立新(代)
指导全市人工造林、封山育林以及森林经营工作;承担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
治水土流失;指导商品林、生态公益林和风景林、干鲜水果的发展与培育;拟订
全市造林计划、技术、质量管理并组织实施、检查验收;负责项目工程造林的管
理与技术指导;乡(镇)、村林场等业务指导。
机关党总支: 副书记 谭夏仁
负责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。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。充分发挥
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,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。
监察室: 主任 刘亚林
归口纪检监察工作的党员、干部的党纪、政纪、法纪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;监督
、查纠林业执法单位、执法行为中的不正之风;受理举报、控告、申诉、查办违
纪案件;指导协调本系统纪检监察工作。
森林公安分局: 局长 温石池
负责侦察、办理、督促和检查破坏森林资源、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、珍稀植
物、濒危物种等案件,打击毁林犯罪活动;组织指导全市森林公安行政执法、
森林防火,指挥森林火灾的扑救;负责指导县(市、区)森林公安机关的业务建
设;承办市林业局和市公安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绿委办: 副主任 潘克勤
宣传全民义务植树法律、法规;组织协调、指导、检查全市公民义务植树;履行
“不参加义务植树许可”职能;组织创建园林式单位;协调跨部门绿化工程规
划、负责古树名木保护、绿化成果统计汇总,起草全民义务植树的规范性文件,
承办市面上绿化委员会日常管理工作。
种苗站: 站长 杨德明
负责国有苗圃、国有林场、乡(镇)村林场和育苗专业户的林木种苗培育、调剂
、调运、质量监测、良种繁育管理。
科技站: 站长 谭爱蒲
负责全市林业技术推广示范、技术指导、培训,科普宣传、技术咨询及林业工程
项目的技术评估等工作。
林工站: 站长 文辉
负责全市林业企业计划、财务、物价信息、技术、安全保卫、新产品开发等技术
工作。
森保站: 站长 王新成
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的管理、规划、审定、检查,珍稀树种、野生动植
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查的报批、森林病虫防治及检疫工作等。
林调设计队: 队长 黄志龙
承担全市用地单位申请占用、征用林地或者临时占用林地的调查设计或可行性分
析;负责全市森林资源清查以及全市重点林业工程项目的调查规划设计;负责全
市造林绿化规划设计和林业经营方案编制工作,承担全市林木采伐证的伐区调查
设计和资源监测。